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雪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2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淮阴工学院(三食堂)采购的“雪菜(采购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检验(检验报告号2017-X-10854),“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该单位于2017年10月25日现场检查了该单位的库房和食品处理区,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的批次产品。经查该单位共计购进该批次产品2.5公斤,均已加工销售完毕。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淮阴工学院进行立案处理,并于2018年2月7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罚款10000元。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单位于2017-12-20至2018-1-20作出整改,并于2018-1-22组织复查。发现淮阴工学院(三食堂)已积极实施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采购食品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规范采购流程,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二是加强采购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增加委托检验次数。